你是什​​麼類型的博主?

已發表: 2022-06-17

博主寫作

如果您一直在閱讀此電子郵件通訊,您就會知道我的發布方法是“crank n' bank”和更高質量內容的混合。

Crank 'n bank 意味著大量發布低競爭關鍵詞。

很多很多很多的內容。

雖然我已採取措施確保質量良好,但我的一些內容只是體面,接近平庸。

但是,我發表的一些文章非常好。 它們已經更新了很多次。 他們為很多很多關鍵詞排名,並及時獲得大量流量。 它們是我的傑作。

這是一個平衡的行為。

在一個完美的世界裡,我發表的每一篇文章都會追求高價值、高容量的關鍵詞,在所有這些關鍵詞中排名第一,並且在各個方面都是完美的。 而且我每天可以發布 500 篇。 那是不可能的。

在保持質量的同時,我不斷地平衡我對規模和成長的渴望。

我們不是唯一一個在這種平衡行為中掙扎的行業

我們有點像音樂家、小說家和電影明星。 有些只會產生最好的。 有些人更喜歡使用數量策略來平衡一些非常非常高質量的工作,以努力賺更多的錢。 有些人為了錢而努力工作。

讓我們比較一下 Jonathan Franzen、James Patterson 和 John Grisham。 他們都是暢銷小說家,但他們在寫作和銷售小說的商業方面卻截然不同。

喬納森·弗蘭岑(Jonathan Franzen)花了數年時間寫一部小說。 他製作書籍。 他全心全意地寫文學; 最好的。 他獲得了許多獎項。

詹姆斯·帕特森(James Patterson)處於光譜的另一端。 他每年都會出版多本書。 它們的格式相當千篇一律。 這不是文學,但很有趣。 他給了他的觀眾想要的東西。

約翰格里沙姆介於兩者之間。 他每年出版一到兩本書。 他們都很體面。 我覺得他早期的作品更好。 我感覺到他為了賺更多的錢而調高了音量,但總的來說,讀他的書我從來沒有失望過。

圖書銷量和數量比較:

  • 喬納森·弗蘭岑:售出 3,005,476 本書(3 本書)
  • 約翰·格里沙姆:3億(28本書)
  • 詹姆斯帕特森:4 億(158 本書)。

順便說一句,為了比較,JK羅琳已經賣出了5億本書,而這只有6本書。 我會說這是一個例外。 哈利波特是一種文化現象。

上述所有作家都是成功的,但方式不同。

我把我的方法比作 John Grisham。 在大多數情況下,優秀和體面的結合。 我不是銷量最高的出版商(甚至沒有接近)。 但我像 Grisham 一樣定期製作內容。

在音樂和電影中也可以進行類似的比較。

“Franzen”博主:自己寫一切。 最關心質量。 產量緩慢且低,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在利基市場建立了良好的聲譽。

“格里沙姆”博主:自己寫一些,但也聘請作家來增加數量。 出版商非常關注每篇文章是否達到一定的質量標準,但並不期望每篇文章都是傑作。 它需要足夠好才能讓觀眾滿意。

“帕特森”博主是一個擁有大量作家團隊的高容量博主。 內容還是不錯的; 它符合搜索意圖,但並不例外。 它完成了這項工作。 數量是使它成為成功的出版業務的原因。

這一切有什麼意義?

關鍵是有不止一種方法可以處理這項業務。 正如作家、音樂家和電影明星有不同的職業策略一樣,博主/出版商也是如此。

我絕對是一個中間派,Grisham 風格的博主。 我喜歡親力親為。 我喜歡為我的網站編寫內容。 但我也喜歡把它作為一個企業來經營,並將它作為一個出版企業來發展。

我認為在比較他們的開局時也有恰當的比較。 Grisham 的第一本書(A Time to Kill)失敗了(但在他成功後繼續取得巨大成功)。 帕特森的第一本書被 31 家出版商拒絕。

弗蘭岑的成功也來得很慢。 更正,這是他的突破性小說,是他的第三本書。

如果您認為寫幾百篇非小說類文章需要很長時間並且工作量很大,請嘗試寫一本小說。 我從不打擾,因為我不是小說作家,但我可以想像它是多麼困難和耗時……絕對不能保證它會賺到一分錢。

選擇方法時,您必須誠實地了解自己的能力

對我來說一切都很好,好像我們所有人都可以選擇我們成為什麼樣的博主/出版商一樣。 現實是最不可能是Franzens。 大多數人都不是天才作家。 我不是。 我可以嘗試所有我喜歡的東西,但我不會在任何領域發表文學水平的作品。

這就是我走混合路線的原因。 我在一些內容上盡力而為。 我有一些非常非常優秀的作家,他們貢獻了出色的文章。 但我知道我的極限,所以我發布了相當多的內容,所有這些內容都屬於質量範圍的各個部分。

在創建“製造型”出版業務時,我也知道自己的極限。 我沒有組織。 我不是很詳細。 我對創建完美的大容量出版系統不感興趣。 最重要的是,我對直接僱用數十或數百人不感興趣。 我不是一個好經理。

因此,我會盡我所能接受自己的優勢和局限。

平庸的內容還是不錯的

當我談論出版質量較差時,我不是在談論 175 字的廢話。 它仍然體面。 它通常滿足讀者的期望(或嘗試)。

帕特森的書不是文學作品,但它們很體面。 事實上,他的風格和格式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他就是要去掉不必要的單詞、句子和段落。 他的書讀起來快如閃電。 短章。 真正的翻頁器。

格里沙姆的風格更具文學性。 人物更加豐滿。 情節更加微妙和復雜。 他的小說幾乎總是幽默的。 格里沙姆很有幽默感。 但他也讓情節保持在一個很好的剪輯上。

弗蘭岑熱衷於語言和性格。 有一個情節,但它(故意)蜿蜒曲折。 每個字都經過仔細考慮。

以上三位我最喜歡的作家是格里沙姆。 我很欣賞他定期出版。 我立即購買。 我通常會放棄我正在閱讀的任何其他內容並閱讀他的最新作品。 我想我採用 Grisham 的方式寫博客也就不足為奇了。

有時不及平庸就會把它趕出公園

我差點忘了提這個。 有時,就像哈利波特現像一樣,內容可能會發生重大僥倖。 我曾經發表過的一篇比較成功的文章花了我 20 美元從一個質量相當低的內容服務中獲得。 而且,我下單的時候,是讓編劇自己選題的(當時我是綠的)。 自 2014 年 11 月以來,那篇 20 美元的文章已經產生了 349,657 次會話。 以 30 美元的廣告 rpm 價格計算,對於一篇充其量是平庸的文章來說,這相當於 10,470 美元。 從那以後,我對其進行了改進,只是因為它很快就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交通截圖如下:

截圖流量成功文章

這正是我以一定音量發布質量組合的原因。

反過來也發生了。 我已經把我的一切都寫進了文章中,最後得到了蟋蟀。 僅僅因為它很棒並不意味著它會成功。